2011年1月23日星期日

每年提供至少100崗位 年實訓不低于200人次

每年提供至少100崗位 年實訓不低于200人次


為加強和規范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的建設、運行和管理,教育部、科技部近日制定了《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認定辦法(試行)》。

辦法所指的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是指依托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大學科技園區或其他園區等設立的,為高校學生提供實習、實訓、創業和就業的綜合服務平臺,簡稱“雙實雙業”基地。

辦法規定,“雙實雙業”基地的認定條件:設有專門的管理部門或專人負責基地的建設和管理;有與高校簽署開展學生實習實訓、創業就業合作的文件;每年有10家以上的在園企業為高校學生提供不少于100個實習或就業崗位,實習崗位的工作內容需具備一定的技術技能含量;為學生提供多種創業、就業及職業技能實訓,年實訓不低于200人次;為學生創業企業提供的場地面積達到500平方米,在園學生創業企業數15家以上;為學生創業企業提供至少12個月的房租減免;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發布相關政策、實習就業崗位、創業實訓等信息;地方政府、高校有支持和鼓勵學生到基地實習、實訓、創業、就業的具體政策。

教育部、科技部將對基地進行定期評估,對建設成效顯著的基地進行表揚,對達不到條件的基地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能達到條件的將撤銷“高校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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