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黃光裕為何沒有“如期”拆分國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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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按照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此前的函件,應是國美與大股東雙方就非上市門店去留約定的最后期限。而國美公關公司人士對《中國企業家》表示,截至目前,國美電器方面沒有這方面信息需要公開披露,目前雙方仍就新提出的一攬子計劃進行談判,國美是否拆分將延期決定已成定局。 國美公關表示:門店是否拆分其實是一個手段和結果,而不是問題的核心。至于談判的核心問題,媒體提到的包括陳曉去留問題,董事會增加席位問題等。他表示,目前國美方面從來沒有就此向外界發表過消息,主要報道來源都來自大股東方面。 但是記者發現,根據媒體的公開報道,在談判核心問題上,黃家內部似乎已出現分歧。 例如,根據南方某媒體10月21日報道《鄒曉春:國美不會分拆》,鄒曉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陳曉離開不是核心問題,并稱國美不會分拆。但是,8天后,這家媒體又報道稱《杜鵑表態:國美準備分裂,陳曉必須離開》。前后態度迥異。 究竟雙方談判的真實進展如何,尚無談判雙方核心人物出面證實。不過,根據該媒體報道可知,21日關于鄒曉春的報道是一對一訪談形式。而29日報道通篇并無杜鵑的直接引語,而是借大股東知情人士之口。媒體同行告訴筆者,這篇報道的主要內容,是大股東知情人士向一些媒體郵箱發去了材料,主動爆料后出現的報道。顯然,第一篇報道關于鄒曉春的表態,可信度更高。 那么此時此刻,雙方談判進展可能有哪些走向,國美拆分是否只是時間問題?我們可以綜合各種已知信息試作一分析。 如果從結果反推過程的話,我們可以設想,如果國美拆分,黃光裕方面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其一,資金充足;其二,有自己的管理團隊;其三,與上市公司劃清界限,即不可能出現黃光裕同時是國美電器公司控股大股東,又是非上市公司實際運營者的情況,不符合競業禁止的要求。 資金與團隊兩項,無論是出售國美商都還是四處招兵買馬,都說明黃光裕正在做這方面的準備。但唯有第三項條件,與黃光裕發起特別股東大會的初衷相悖:不惜一切代價維護大股東地位。 黃光裕家族曾多次表示,利益訴求一直沒有改變。這個利益訴求主要是兩個方面:其一,陳曉離開;其二,讓黃光裕信賴的人進入董事會。可以想見,黃光裕的根本利益仍是現在這個完整的國美,他只是希望自己的聲音獲得足夠重視。一旦國美走到拆分這一步,也意味著黃光裕可能要失去上市公司大股東地位(否則與香港資本市場要求也不相符),這無疑是黃光裕不希望發生的。綜上所述,所謂門店拆分對于黃家也是下下策,黃家也在極力避免這種情況。否則,就不會與國美管理層進行曠日持久的談判。 從這個角度說,門店問題只是博弈的手段和籌碼,而不是分歧的核心。 而國美一方,目前唯一確鑿可查的表態,是貝恩資本(亞洲)董事總經理竺稼10月16日在公開場合對媒體的表態,竺稼稱,作為國美電器的第二大股東,貝恩資本方面可以考慮增加國美董事會席位,并希望能盡快解決非上市門店、董事會席位名額等一攬子問題。 至此可知,雙方的利益訴求十分明確,目前擺在雙方眼前的只是兩道選擇題:其一,是增加董事會席位還是替換?其二,陳曉去留問題,現在離開還是以后?而這兩個問題,最終決定權不在黃家董事會席位問題決定權在董事會,陳曉去留問題亦由陳曉自己決定。如果雙方遲遲不能達成一致,黃家若想爭取主動,唯一的可能是再次召開特別股東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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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
分析:黃光裕為何沒有“如期”拆分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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