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文件青安[2002]17號
青島市安全生產委員會
關于印發《青島市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
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中央、省屬駐青企業:
現將《青島市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單位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00二年九月十三日
青島市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
安全生產法》實施方案
為認真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和《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根據國家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省政辦發[2002]40號)要求,特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 主要目標
主要目標是:從現在起利用3個月的時間,在全市廣泛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活動,使全市各級各部門各單位的普法面達到100%,參加學習的人數達到應參加人數的90%以上;全市各相關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法》培訓面達到100%,生產經營單位班組長以上管理干部培訓面達到50%以上;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現狀與《安全生產法》對照比較找出差距,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各項安全工作得到落實,職工違章作業現象明顯減少,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明顯好轉。
二、 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是: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利用一切宣傳媒體和宣傳工具,采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教育,在全市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和宣傳聲勢。要通過開展知識競賽、演講比賽、巡回宣講、專題講座和設立板報、墻報、學習園地、宣傳櫥窗以及張貼橫幅、標語,或通過集中培訓和自學相結合、以及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等形式,開展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活動。
三、 實施步驟
開展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活動采取分階段組織、各項活動穿插進行的辦法實施,注重開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學習宣傳貫徹活動,務求學習宣傳貫徹活動的實效性。具體步驟如下:
(一) 組織發動階段(9月16日至30日)。主要安排是:9月16日,召開全市安委會(擴大)會議,部署安排活動任務;各市(區)、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都要層層召開會議,層層組織發動,部署安排活動任務。
(二) 組織實施階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具體活動安排如下:
1、 專題講座(9月下旬)。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一次由各市(區)、各部門、各企事業主要領導、安委會成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法》專題講座,邀請國家安監局領導和法律專家到青講課。
2、 巡回宣講(10月8日至11月31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成立“青島市《安全生產法》宣講團”(成員名單附后),以《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青島市勞動安全衛生管理規定》為主要內容,在各市(區)、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中巡回宣講。參加人員為各區市、市直各單位、中央省駐青企業及所屬企業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其中,10月8日至10月20日在各市、區宣講;10月20日至11月10日在市直各單位宣講;11月11日至31日在中央、省屬駐青企業和有關大企業宣講。各單位具體時間請于9月20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在此基礎上,各市(區)、各部門都要組織宣講團,對所屬單位的領導及員工進行層層宣講。
3、 演講比賽(9月20日至11月31日)。各市(區)、各部門都要層層組織開展學習《安全生產法》演講比賽,在層層選撥的基礎上,于10月30日前推薦1-3人參加全市預賽。全市演講比賽決賽時間安排在11月下旬,由電視臺以企業冠名的形式進行直播或錄播,市有關領導參加。
4、 新聞媒體宣傳(9月16日至12月31日)。各新聞媒體都要設置《安全生產法》宣傳專欄,把宣傳《安全生產法》作為下半年新聞宣傳的重要內容,廣泛深入、扎實有效地開展起來。電視臺要開辟《安全生產法》有關內容的公益廣告;各報刊要發表社論、評論員文章、述評和開辟專欄或者講座等,雜志可同時利用封面、封底進行宣傳;網絡要利用信息傳遞快、覆蓋面廣的特點,登載《安全生產法》全文,及時報道各單位、各部門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的情況。
(三) 檢查驗收階段(12月11日至31日)。各市(區)、各部門、各單位在學習宣傳活動結束后,都要認真地進行總結,形成書面材料,于12月12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市安委會辦公室從12月13日開始結合全年目標考核,將對各市(區)、各部門、各單位的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全年目標考核之中。
四、 加強組織領導
這次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活動時間緊、任務重,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切實把這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議程,加強組織領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分工,落實責任,采取得力措施,周密部署,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保證各項活動的順利進行,使《安全生產法》深入人心,家喻戶曉。
各單位《學習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實施方案》于9月20日前報市安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3892289聯系人:李增波)
附件1:青島市《安全生產法》宣講團成員名單
附件2:《安全生產法》宣傳口號
附件1:
青島市《安全生產法》宣講團成員名單
團 長:孫加順
副團長:姜培生 萬振東
成 員: 孟廣華 孔 勇 林國文 李士明 劉劍華
盧東雁 崔鴻新 宋立武 權錫鑒 梁顯政
羅 銀
附件2:
《安全生產法》宣傳口號
1. 熱烈祝賀《安全生產法》頒布實施。
2. 掀起學習、宣傳、貫徹《安全生產法》的熱潮。
3. 認真學習、大力宣傳、堅決貫徹《安全生產法》。
4. 貫徹《安全生產法》,促進安全生產穩定好轉。
5.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
6. 關愛生命,關注安全。
7.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
8.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9. 依法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堅決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10. 提高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學好用好《安全生產法》。
11. 加強社會監督,建設一支高效、公正、廉潔的安全生產監督執法隊伍。
12. 嚴禁使用嚴重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設備。
13. 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4. 重大危險源必須登記建檔,并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
15. 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16.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
17. 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
18. 安全生產必須持證上崗。
19.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20. 加強勞動保護,保障從業人員的安全和健康。
21.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權對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舉報。
22. 嚴禁隱瞞、虛報生產安全事故。
23. 依法監管,公正執法,確保安全。
24.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5. 安全生產,重在預防。
26. 安全生產,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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